五大電信董總 5 日拜會 NCC,對低軌衛星及垂直專網提建言,盼低軌衛星業者落地機制完善,包括符合外資持股比例限制、媒合本國業者合作、政府能掌握資訊數據流等。五大電信董事長、總經理拜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針對低軌衛星通訊落地條件以及建立垂直專網共榮生態兩大議題提出建言。出席的董事長包括:中華電信謝繼茂、台灣大哥大蔡明忠、遠傳徐旭東、台灣之星林清棠、亞太電陳鵬;總經理則包括:中華電郭水義、遠傳井琪、台灣之星賴弦五。
俄烏戰爭讓各界看見低軌通訊衛星的重要性,國外低軌衛星業者來台動向受矚,特斯拉(Tesla)執行長馬斯克(Elon Musk)推動的「星鏈計畫」(Starlink)先前已傳出將與中華電信合作登台。 中華電信方面表示,已與多家國外業者展開技術對接測試,但國際公司要克服法規面問題,服務落地時間點才會明確。 根據電信管理法,低軌通訊衛星業者若要在台灣提供服務,必須登記為電信事業,外資直接持有股份總數不得超過49%,不過相關申請細節後續仍待數位部拍版釋出;據了解,外資持股限制與境外業者策略不同調。
針對低軌衛星發展,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副祕書長劉莉秋受訪時表示,國內電信業者「不是拒絕任何人進來」,而是期待低軌衛星業者未來落地時,應該要建立完善機制:第一,符合電信管理法外資持股比例規範,也就是直接持股不能超過49%;第二,低軌衛星有戰略考量,應鼓勵媒合與本國業者合作;第三,政府要有通訊監察掌握資訊閘口的能力,保障國家資通安全。 她進一步說,低軌衛星畢竟在台灣用的是公眾電信網路的頻譜,「不能來了之後賺了錢,數據全部帶走,什麼都不留」。本地電信業者積極配合政府政策,擔起包括防疫、簡訊實聯制、國安等責任,「100%的外國業者如果在台灣建立一套通訊網路,政府連了解掌握的能力都沒有,恐危及國安」。
電信業者也期待,本國業者與境外低軌衛星業者的頻譜進用成本能趨一致。劉莉秋說,「雙方畢竟還是競爭與合作關係,如果要可競爭,彼此條件要趨近」;國內電信業者屬特許行業,過去均參與競標,以高價取得頻譜,並善盡緊急救難等社會責任,法遵成本雙方也應趨一致。
圖片來源:Solomon203 [CC BY-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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